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
发布时间: 2022-09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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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项名称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
二、办理依据
(一)《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》(威政办发〔2007〕73号);
(二)《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(威财教〔2010〕64号)
(三)山东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鲁财教[2015]38号)。
三、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
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
四、办理条件
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、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。
申请条件: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五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的学生。
五、申请材料
填写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、《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》、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六、基本流程
(一)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、《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》、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学生所在学校审核后,确定资助名单。
(三)上报教育局进行审批。
(四)发放。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。
八、办理时限
接到学校通知后,即刻办理。如家庭突遭变故,可来电咨询或联系班主任。
九、咨询方式
咨询电话:5931266。